摘 要 目的: 探讨伽玛刀治疗不同类型垂体腺瘤的方法和疗效。方法: 本伽玛刀中心7年间共治疗垂体腺瘤561例。结果:
其中486例平均随访34个月,随访中除4例因治疗后垂体体积增大,再次手术切除外,其余均得到有效治疗。结论: 伽玛刀治疗垂体腺瘤,即使作为首选治疗,对控制肿瘤生长是安全和有效的。
关键词 垂体腺瘤 伽玛刀
自1968年首次垂体腺瘤经γ-刀治疗获得成功以来,γ-刀已成为治疗垂体腺瘤有效方法。本伽玛刀中心从1996年至2004年的7年间,共治疗垂体腺瘤561例,占同期伽玛刀治疗2895例的19.4%。男233例,女328例;年龄10-83岁(平均44.39岁);肿瘤直径≤1.0cm
310例(55.26%);肿瘤直径在1.0-3.0cm之间 193例(34.4%); 肿瘤直径≥3.0cm58例;术后复发或残留部分肿瘤者131例(23.45%)。其中:
生长激素(GH)腺瘤178例、泌乳素(PRL)腺瘤203例、柯兴氏症11例、无功能型137例、其它32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方法
全部在局麻下安装定位框架; 行病灶区的MR薄层(2mm)高分辨率增强轴、冠状扫描,一些垂体微腺瘤需要MR动态扫描,手术后的残余病灶应该在术后2个月进行治疗;通过网络将MR图像数据传入伽玛刀系统计算机工作站,用OUR旋转式伽玛刀软件系统进行治疗规划。先定出需治疗病灶的范围,划出需遮蔽的组织部位,勾画出病变的实际形态,设置等中心点的大小数目,评估出最佳包裹状况,然后设置治疗参数,剂量计划,给以准确的处方,再进行评估修改,模拟换算达到最佳治疗方案的形成,然后交付治疗。使用伽玛刀治疗剂量处方的要求由下列情况设定:病变性质,解剖定位,病变体积;临床状况,剂量直方图,邻近结构剂量;以前放射治疗状况,病人的耐受力。
1.2 剂量处方
中心剂量22-66.7Gy(平均32.7Gy),周边剂量8.5-30Gy(平均13.5Gy)。35%-60%等剂量曲线包绕(平均45%)。用4-8mm小准直器最小1枪点,最多13枪点(平均4枪点)。17例巨大垂体腺瘤(肿瘤直径)3.0cm)实施二次治疗。
2 结果
本组患者用书信、电话和核磁共振影像(MRI)的方式随访,随访时间从6个月至5年。561例中的486例(86.63%)获得随访。在随访的病例中,病灶体积缩小276例、消失43例,无明显变化163例,增大4例。有效率为99%,典型病例如图1图2。
不良反应: 头疼头晕,恶心呕吐,视力下降6例。目前随访的病例无垂体功能低下病例出现。没有发现脑水肿反应。
3 讨论
50年代在美国Boston Narvand医院开始用重粒子治疗垂体腺瘤。同期Leksell[1]提出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概念后,成功采用定向技术与X线管球相接合,在气脑造影下聚焦照射垂体腺瘤,开创了放射神经外科治疗的先河。本伽玛刀中心共治疗垂体腺瘤561例,总结如下:
伽玛刀治疗垂体腺瘤的目的: 1.控制肿瘤生长,使其退变、缩小、消失; 2.抑制垂体腺瘤病理分泌过程: 减少、停止、降低至正常;
3.保护正常垂体功能; 4.保护视路功能正常。
3.1 我们认为以下条件是适合伽玛刀治疗的垂体腺瘤
3.1.1 垂体腺瘤小或微腺瘤病人不愿接受手术者
3.1.2 垂体腺瘤没有接触视交叉(有一定距离),病人状况差,年老体弱多病无法接受手术治疗
3.1.3 手术难切除的复杂性垂体腺瘤
3.1.4 垂体腺瘤术后复发的早期
3.1.5 手术残留的一些垂体腺瘤,特别累及海绵窦区
3.1.6 外放射治疗失败又无法再手术者
位于鞍内未累及视神经和视交叉的小垂体腺瘤可作为伽玛刀治疗的良好选择,因为易精确聚焦,对正常垂体功能影响轻微。
而对大垂体腺瘤不适合或不能接受手术者,病人状况差,年老体弱多病无法接受手术治疗,也可用γ-刀作分次治疗,但必须在严格保护视器的剂量之下,稳妥施之,先用适当照射量使瘤体缩小后6-12个月再作第2次治疗为妥。本组年纪较大和垂体瘤体积较大者多为此种情况。
垂体瘤经过手术后宜在术后2个月或2个月以上予以复查MRI,过早复查难以区分手术后垂体水肿抑制或垂体残存肿瘤,然后可以用γ-刀治疗。本组有131例。Sheehan
JP[2]等用伽玛刀治疗了42例残余或复发的无功能垂体瘤,随访仅1例出现瘤体增大和视力下降。
Shin M[3]认为: 对于垂体瘤的治疗,手术是首选和基础的治疗,但单独应用手术治疗,不能达到治愈垂体瘤的目的。传统的放射治疗可以85%-100%的控制肿瘤的生长。与传统的普通外放疗比较,伽玛刀治疗对垂体瘤周围结构危害很小。所以,对高危病人和术后残余或术后复发的脑垂体瘤,伽玛刀是首选的治疗方法。
3.2 伽玛刀放射外科治疗后放射性损伤的危险因素
3.2.1 大剂量大体积的肿瘤。
3.2.2 大的等中心数及肿瘤剂量的不均匀。
3.2.3 伽玛刀治疗过程中的误差。
3.3 伽玛刀治疗的副作用
3.3.1 视力下降,发生率在1-3%,视路受照剂量过大,很难恢复。应在MR定位图像辨清视路,并严格控制照射剂量。本组有6例(1.1%)
3.3.2 垂体内分泌功能低下。到目前为止,没有观察到病例。
3.3.3 下丘脑症状,尿崩症等,出现的时间:3-18个月,一般经过几个月后可恢复(在统计上很难准确)。
3.3.4 海绵窦内神经受损伤症状,如动眼神经瘫、面瘫等。本组随访病例没有出现。
3.4 脑垂体腺瘤伽玛刀治疗的相对禁忌证
3.4.1 巨大垂体瘤,压迫视神经、视交叉,导致视力障碍者。可先行常规手术治疗,解除肿瘤对视路的压迫,残余病灶可考虑伽玛刀治疗。
3.4.2 常规手术治疗后,在MR不能明确显示残余病灶者,一般在手术后需要2个月时间。
3.4.3 经过手术或外放疗后,有明确垂体功能低下者。
3.4.4 垂体瘤卒中急性期, 应暂缓伽玛刀治疗,待病情稳定、卒中吸收、垂体瘤病灶明确后可考虑伽玛刀治疗。
3.4.5 患者头颅巨大或过小,不能安装伽玛刀定位用框架者。颅内有金属异物、佩带心脏起博器、患精神幽闭症等不能进行MR检查者。
3.5 垂体瘤的伽玛刀治疗剂量
应考虑的因素有: 垂体区正常组织伽玛刀的耐受剂量: 张纪等(Tishler 1993, Leber 1998,Morital
1999)[4]认为正常垂体:18.5Gy, 视路(视交叉或视束):10Gy; 动眼神经、三叉神经:5-30Gy。海绵窦壁颅神经受照量不超过20Gy。尽可能减少正常垂体、垂体柄及视路的照射;避免鞍内大范围照射;海绵窦内瘤块应予照射。治疗剂量处方与视路关系:对任何肿瘤最小剂量超过10Gy才能起到控制肿瘤生长的作用,而视路的受照量又必须在8Gy以下,因此压迫与视交叉视神经接触之肿瘤皆不适用伽玛刀治疗。因眼球晶状体对放射线很敏感,在治疗规划时,需注意眼球是否受到放射线的直接照射,必要时应采取遮挡措施。
过去曾否放疗: 如果曾经进行过外放疗,伽玛刀的治疗剂量应相应减少。
Ganz JC[5]认为: 伽玛刀治疗垂体腺瘤影响预后的因素有三点: 1.控制肿瘤生长的边缘剂量需12-15Gy,
2.控制内分泌病的边缘剂量要求35Gy左右; 3.垂体大腺瘤的治疗要求肿瘤的上缘离视神经交叉的最近部分应有一定的距离,应该大于3mm。
可以预计将来数年内对伽玛刀的完善和改进将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放射外科系统的完善和治疗计划系统的改进:
自1968年伽玛刀的首次临床使用以来,产品及软件系统已几经更新换代,现已达到基本成熟阶段,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仍需进行大力研究和改进:(1)眼球晶状体、视神经的遮挡装置:众所周知,眼球晶状体和视神经放射照射极为敏感,术中应避免放射线的直接照射,目前不论是静态式伽玛刀的遮挡塞子还是旋转式伽玛刀的遮挡块,都具有使用不便及影响治疗剂量的分布曲线等缺点,是目前伽玛刀治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相信随着科技的进步和计算机及软件的发展,此难题将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解决。(2)三维治疗计划:
由于颅内病变的形状多数不是球形,为避免对其邻近正常组织形成不必要的照射,需用多个等中心技术。三维治疗计划能够直观而清晰地显示相对于靶区和重要组织结构处的剂量分布情况,利用新的图像软件和计算机工作站等高技术,可获得更好的三维治疗计划,使剂量的规划更精确、更省时。
放射剂量的规范化:
目前对大部分病变的照射剂量并无统一标准,各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及各使用者均按各自的剂量标准或经验给以照射剂量。相信随着临床工作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总结以及基础研究的不断深入,将总结制订出对颅内各种病变治疗有效的最小剂量范围,确保病变损毁治疗有效且对周围组织的放射损伤减低到最低限度,使治疗剂量规范化。